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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问答

如何判断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、效力待定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?

整理:银穗集团 阅读:557 时间:2021/07/06

1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

(一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

(二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

(三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
(四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
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

2.效力待定合同: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,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除外,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,


3.下列合同,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:

(一)因重大误解订立的;

(二)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。


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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